在相關部委的推動下,政企合作模式(PPP)成為產業界年度最熱詞匯之一,各地對PPP模式的應用項目也相繼落地,在環保領域更是“風生水起”。如果說2014年是我國PPP模式的“探路之年”,那么,2015年將成為各級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元年”。2014年12月財政部對外公布了總投資規模約1800億元的30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示范項目,涉及供水、供暖、污水處理、新能源汽車等多個領域。從地方來看,各省份紛紛推出PPP項目計劃。比如,安徽發布42個PPP項目,總投資710億元;福建公布28個試點項目,總投資1478億元;青海第一批80個項目,總投資1025億元。
不少人士表示,大力發展PPP模式是各級政府緩解財政壓力的一種途徑。在PPP模式”風靡全國“的同時,不少環保企業對PPP項目仍有疑慮。究竟有何顧慮?又該如何解決?本期我們請上海濟邦咨詢公司董事總經理張燎;大岳咨詢有限公司總經理金永祥;法國蘇伊士環境集團中國區執行副總裁孫明華;瀚藍環境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金鐸;天津創業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林文波五位資深人士和企業代表,一起分享對當下國內“PPP熱”的看法。
PPP不僅是融資手段,更應是管理手段
中國經濟導報:對于當下熱炒的PPP概念,您如何理解?當下PPP模式在環保領域推廣存在哪些問題?
張燎:不少地方政府看重PPP的融資效果,相繼推出PPP項目,其中包括環境項目。比如安徽池州市主城區污水處理及市政排水設施購買服務日前正式運行。貴州省桐梓縣13個污水處理PPP項目于2014年12月29日正式簽約;成為2014年貴州省簽約的第一個PPP項目,北京桑德環境工程有限公司成為項目中標投資機構。
不可否認的是,國內PPP項目已經出現過熱的傾向。前段時間我接到一個咨詢項目,政府沒有項目建議書,也沒有污水處理廠的詳細建設方案,卻急于推出項目,一個多月內就要選定投資人。這樣的準備條件,項目質量如何就可想而知了。而這種情況,其實在當下并不罕見,這說明政府在推進PPP之前還沒有認識到位,太過倉促,或者急于解決融資問題。
孫明華:現在國內的PPP項目就像“燎原之火”一樣。蘇伊士30多年前進入國內時就在談PPP,現在各地正實踐著PPP。然而,國外的PPP形式和我國目前實施的有很多不同之處。PPP不僅是融資手段也是管理手段。但是,目前國內很多地方推行PPP模式主要還是從融資角度出發。
中國經濟導報:有人認為,國內PPP具有“中國特色”,您對這一觀點有怎樣的看法?
孫明華:國內的PPP項目確實具有強烈的“中國特色”,人為干擾因素嚴重。
蘇伊士在進入國內市場的30多年中,所承擔的許多項目都是PPP模式的,國有企業或地方政府在其中占據了主導地位。
我們發現,PPP在中國,人為因素起到很重要的作用,這是“中國特色”。如何理解?就是市場環境不夠規范成熟,即使健全的法律法規在實際操作中也很難實施。有些地方借PPP造勢,突擊簽署PPP協議,甚至不是PPP的項目也拿來“湊數”。
政府和企業地位是否平等是關鍵
中國經濟導報:您認為PPP項目中,政府和企業的關系應該是怎樣的?
金永祥:PPP項目中政府不應只看重融資,還應體現其服務作用,勇于承擔責任。政府扮演的角色,是政府和企業在PPP項目合作時最核心的一點。這點厘清了,社會資本參與將更有積極性。
狹義的PPP應具備兩個基本特點:一是要有運營,二是政府要通過持股來進行監管。然而,不少企業對政府的進入有疑慮。曾有企業方表示過擔憂。政府進入后,很難在決策上實現平等。企業的地位仍然相對弱勢,政府干預甚至可能對企業專業的運營進行干擾。實際上,地方政府并不是主導方,而是企業運營的參與方,是“運動員”并不是“裁判員”。
對此,中央多個部門近期發布的文件提出,社會資本要更多地在項目建設、運營方面承擔責任,政府則應在政策法規方面發揮作用。更多的企業也希望,政府可以把日常管理工作交給企業去做。
張燎:市政公用領域政企合作是政府主導還是市場主導?這是一個偽命題。在政企合作中,有些應該是政府承擔起責任,比如項目規劃,而企業應該提供綜合環境服務解決能力。我之前曾提到,把特許經營制度變為監管制度,通過合同制改造變成政企分開的模式,同時特許經營監管架構也能兼容PPP。
打“死結”的定價機制
中國經濟導報:對于PPP定價機制,您有何看法?
林文波:做特許經營需要把價格鎖定,之前我們曾經遇到過一個情況,企業進行技術改造降低成本,但越是改造,在核定價格的時候政府越是給“減錢”。所以,合同如何制定、涵蓋哪些價格非常關鍵。
張燎:在財政部的PPP操作指引中,也提到了三種付費模式是PPP的收費來源,即:政府付費、用戶付費和“用戶付費+政府補貼”。這意味著在服務價格水平不到位的時候,政府應該承擔起補貼的責任。
孫明華:蘇伊士在重慶投資的重慶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已經運行11年,其間只漲過一次水價。而按照合同約定,其實企業每年都有權利提出上漲水價。他們之所以不向政府提出漲水價,是因為知道“提了也不會漲”,重慶中法的水價與重慶水務集團一致,對方不提價,重慶中法也漲不了。
金鐸:地方政府推廣PPP,很大一個動機就是融資,PPP本來也確實具有這一功能。但如果地方政府把這作為終極目標,企業與之就“不太好合作了”。
很多時候地方政府對于項目支付的意愿并不高。不少地方政府現在的財政狀況都很緊張,如果上級環保考核比較嚴格,它們為排污達標付費的意愿就會強一些。但如果這種考核不嚴,財政就會重新考慮資金的安排順序,這對于項目支付信用就會“大打折扣”。
孫明華:作為外企,蘇伊士現在正在洽談的一個合作項目就遇到了困難:社會資本進入后,只是資本介入,不是大股東,不參與企業的日常管理,在董事會中沒有重要席位,也沒有否決權,這樣一來就很難知道企業“最后會走向哪里”,這樣自然就不愿意和政府合作。
張燎:在法制不健全、政府不守信的大環境下,敢于長期投入重金的只有國企。但如果只是國企動,民企不動,這樣的PPP實際還是沒有多少意義,仍然是在體制內“轉悠”。
來源:中國經濟導報 作者:陳陽



